22.调用违规
未经授权通过修改代码或其他特殊方式进行调用。
22.1使用iframe调用网盟产品。
22.2 对推广内容进行重复检索。
【移动网盟推广合作】
23. 违规推广流量
禁止通过自行、强制、诱导、或程序访问,自动刷新等相关手段进行无效,或隐藏的推广行为,来赚取推广流量。
24. 反编译SDK
禁止任何形式的反编译百度移动联盟SDK,不得对SDK接口进行内容、功能、逻辑及界面的任何修改。一经发现联盟会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5. 投放违规
25.1将代码嵌入在任何错误、注册或“感谢”界面(如在用户注册了相应应用后对用户表示感谢的界面),或包含任何色情内容、煽动仇恨的内容或暴力内容的任何应用。
25.2同一应用界面嵌入多条推广内容,遮盖应用界面,严重影响用户正常观看。
25.3在移动联盟明确禁止的应用中投放推广。
26. 修改推广内容
26.1将用户点击的推广页重定向到别处,与最终用户直接访问推广页所看到的页面不同。
26.2对由推广内容任一部分、副本或衍生信息,采用“抓取”、“spider”、索引或任何其他方式加以存储或缓存。
26.3推广内容显示后,改变推广内容属性,比如:改变推广位置、推广内容大小等, 推广元素的任何属性。
27. 诱导,强制用户点击
27.1对推广内容加以“精彩推荐”、“相关链接”、“欢迎点击”等言语描述。
27.2对推广展示旁放置箭头图形、下载指示图形或其他指引性图形。
27.3在非激励型广告合作形式中,对用户点击行为进行资源交换,奖励。
27.4强制用户点击推广换取用户使用应用的次数或者继续应用的使用。
27.5遮挡、隐藏推广显示区域的任何部分,包括logo、链接、描述等,造成推广内容与页面内容发生重叠。
28. 对于相关接口文档要求的字段禁止漏传、错传以及伪造字段内容。
29. 其他以任何不正当方式制造虚假或无效流量、点击量、下载量,或违规嵌入等任何行为。
【新业务合作】
30.投放页面违规
将推广内容展示在任何错误页、注册页或“感谢”页(如在用户注册了相应网站后对用户表示感谢的网页)或任何电子邮件中,或包含任何色情内容、煽动仇恨的内容或暴力内容的任何网页或网站。
31.诱导
31.1对合作推广内容加以“精彩推荐”、“相关链接”、“欢迎点击”等言语描述。
31.2对合作推广内容放置箭头图形、下载指示图形或其他指引性图形。
31.3对合作推广内容附近放置色情图片。
31.4对用户安装、注册、购买等行为进行奖励诱惑。
31.5仿冒合作推广厂商官方网站。
32.投放数量违规
每页可展示、投放任何类型的合作推广单元超过三个。
33.自我引导
重复进行手动安装、注册、购买等行为,煽动他人进行安装、注册、购买等行为。
一旦发现联盟会员存在上述任一违规行为,百度有权针对违规行为予以惩罚。在发现及查处联盟会员违规行为过程中所使用的数据应以百度统计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无效点击数据和流量劫持数据。
附:处理方式
违规将可能被百度采取如下一项或几项相应处理措施:
1.扣减信誉指数
2.扣减累计积分
3.扣减分成
4.封禁违规业务
5.关闭分账权限
6.限制注册信息
7.曝光违规案例
百度对本联盟业务合作规范享有最终的解释权。百度可能会适时更新本联盟业务合作规范,请联盟会员保持对相关内容的持续关注,以及时了解并遵守最新规定。
六、定义
百度联盟各项服务和服务条款、书面协议中涉及到以下词语的,均具以下特定含义:
6.1 中国法律:任何中国现行及未来颁布的法律及法规。
6.2 商业秘密:属于双方和(或)其分公司或关联企业所有,并被该方视为商业秘密的技术、财务、商业或任何其它方面的信息,其具有以下特性:
(1)不为公众所知悉;
(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
(3)具有实用性;
(4)被权利人视为秘密并对其采取了适当保护措施。
6.3 不可抗力:对于因百度联盟合理控制范围以外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罢工、骚乱、物质短缺或定量配给、暴动、战争行为、政府行为、通讯或其他设施故障或严重伤亡事故等,致使百度联盟延迟或未能履约的,百度联盟不对百度联盟会员承担任何责任。
6.4 区域:您的客户与百度客户群体。
6.5 渠道:包括代理渠道和直销渠道。
6.6 本协议适用于移动应用联盟合作业务。
七、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约定管辖法院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八、最终决定权
百度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保留对百度联盟的注册协议、相关服务政策等内容作即时更改之最终决定权。